作者/唐志顺

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

陶雨生 武峰

近来,部分机构或个人利用投资者急于赚钱的心理,以销售“强股推荐软件”或以博客、QQ群等形式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,欺诈投资者,牟取暴利,其基本做法是:(1)以开发专业证券咨询产品为名,通过报纸、电台、网站、现场营销等方式,兜售“荐股软件”,夸大软件功能,宣传其软件具有“选定强股”、“测算买卖点”等特殊功能,而软件使用具有期限性和等级性,超期后使用或购买高级软件需加收费用;(2)利用博客、QQ群这些现代网络通讯传播平台,大肆宣传“荐股神话”,如投资人要得到更加准确的内部信息和更加专业的技术指导,需交费加入特定的由低级别到高级别的付费QQ群。这方面的典型莫过于前段时间在股市名噪一时、现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号称“网络股神”的“带头大哥”。

这些所谓的“证券咨询”其特征是:(1)欺骗性强。这些机构或个人往往打着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招牌,利用各种所谓的“准确率”、“技术指标”,还有的找了一些“托”现身说法,对广大投资人很具有迷惑性;还有的精心设计骗局,据媒体披露,“带头大哥”非法从事证券咨询活动的盈利模式就是经过精心设计的,其利用QQ群模式盈利的基本链条为:在网站上建立博客发表证券咨询分析文章